肖像权的保护是否受到合理使用和新闻报道的特殊规定?
作者:147小编时间:2023-09-30 08:00:56
肖像权是指个人对其自己的面部形象、外貌特征以及其他与个人形象相关的权益的保护。合理使用指在符合法律规定和道德的前提下,使用他人肖像权所需付出的费用和取得的授权。肖像权的保护是否受到合理使用的特殊规定,涉及到对公众利益和新闻报道的权衡。
肖像权的法律出处和详细规定
在中国,肖像权的保护主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(以下简称《民法通则》)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(以下简称《民法总则》)的相关规定。
根据《民法总则》第100条的规定,公民的肖像享有个人法律权益。未经本人同意,不得使用肖像;未经被拍摄人同意,不得制作、复制、发布、传播他人的肖像。
同时,《民法通则》第105条明确规定,对于新闻报道、公共利益等合理需要,可以不经许可使用公民的肖像。但使用肖像时应当尽可能避免损害被拍摄人或者拍摄人的合法权益,并且必须事先通知或者报备被拍摄人。
合理使用和新闻报道的特殊规定
合理使用是指在合理范围内、没有损害被拍摄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,他人可以使用肖像权。例如,在艺术创作、教育科研、新闻报道等需要公众利益的情况下,可以使用他人肖像。而新闻报道是合理使用的一种特殊情况,它在保障新闻自由和公众知情权的同时,需要平衡保护个人隐私和形象权益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,新闻媒体在报道新闻时可以使用他人肖像,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1. 与新闻事实相关:肖像使用必须与新闻报道内容相关,与报道事实有直接关联。不能随意使用他人肖像进行渲染或歪曲。
2. 事先通知或报备:在涉及他人肖像的新闻报道中,媒体应事先通知或报备被拍摄人,并征得其同意。
3. 尊重个人隐私:媒体对被拍摄人的私生活和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进行适度的保护,避免对被拍摄人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造成侵害。
4. 公共利益和新闻自由:新闻报道作为公共利益的体现,对于合理使用他人肖像享有一定的特殊权益保护,但需在尊重个益的前提下进行。
综上所述,肖像权的保护确实受到合理使用和新闻报道的特殊规定。合理使用是针对特定需要的合理范围内,对于公共利益和新闻自由有一定保护的规定。在新闻报道中,使用他人肖像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并尊重被拍摄人的权益,保障公众知情权的同时,也要平衡个人隐私和形象权益的保护。